剔骨之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方式,执行者直接拔除上重要的骨头,如蝴蝶骨、锁骨、颈椎骨、肩骨、腕骨、胯骨、膝盖胫骨、脚踝骨。虽然还有血肉存在,但骨头已经被取出。有经验的执行者类似于巧手的厨师,在不破坏主要的组织的情况下,逐一取出骨头。执行结束时,受刑者甚至还没有断气,只能承受难以想象的疼痛和恐惧,目睹自己的骨头被一块块拔出,残忍至极,类似于古代的“千刀万剐”刑罚。有人问剔骨之刑最后剩什么,最后剩下的只能是一堆烂肉。
剔骨之刑到底是什么?
庞涓为了防止孙膑在齐国得到重用,并成为他的敌人,他用心计划着如何摆脱这个眼中钉。他冒充魏惠王的名义邀请孙膑去魏国做客,经过周密的计划。孙膑如约前往,但庞涓却故意说孙膑迟到,不敬魏王,私自给孙膑施以膑刑,即割除膝盖骨,使其丧失行走能力。孙膑的真实姓名在史书中没有记载,直到遭受这次刑罚后,他才改名为孙膑,以永远铭记这个耻辱。
剔骨之刑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刑罚?
在古代,剔骨之刑被称为膑刑。它是夏商时期五种刑罚之一,也被称为刖刑,用来切断犯人的腿或砍去他们的膝盖骨作为惩罚。膑辟是指古代切断腿部的残酷刑罚;膑脚是指砍去膝盖骨及以下部位的残酷刑罚;膑罚是指剔去膝盖骨的残酷刑罚。《汉书·刑法志》中提到:“中刑使用刀锯”,其中注解引用韦昭的话:“锯,就是指刖刑。”